公司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样例)
一、系统管理制度
1、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最好不要做其它工作。
2、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用机。
3、每次用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
4、计算机禁止用外来软盘,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5、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
6、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如果没有能力维修,应及时与销售计算机的单位取得联系。
7、财务软件运行中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与财务软件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二、系统维护
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其任务主要包括:
1、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排除和恢复运行。
3、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4、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的维护工作。
5、系统中的会计数据需要每天进行备份。
三、系统硬件维护
1、一般情况下每周应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
2、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3、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管理员与维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篇2: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使会计电算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电算电脑的使用与维护
1. 会计电算电脑是财务部门处理会计事务的专用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或外借。
2. 会计电算软件应有专人保管负责,不得外借,因人为损坏或感染病毒而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会计电算电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机操作员应持有《会计电算上岗证》。
4. 严禁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以免感染病毒。
5. 各操作员的权限设定与口令设定应符合会计核算有关制度。
6. 上机操作必须严格按会计电算软件的有关操作流程进行,严禁非正常关机或启动。
第二条 计算机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一. 初始工作:
1. 根据会计核算需要,确定所需功能模块;
2. 建立单位名称,取用汇率方式;
3. 确定各操作员的权限及口令;
4. 建立会计科目及编码;
5. 建立报表格式及数据调用公式;
6. 输入各科目初始数据。
二. 凭证输入及审核:
1. 由各日常核算人员根据原始编好号码的单证,在计算机上填制凭证,用计算机打印凭证的要按号对应装订;
2. 审核人员不仅要用计算机审核凭证。而且要对编好号的单证或打印出的凭证进行审核,审核与录入人员不能同为一人。
三. 凭证输入完毕,并经审核之后,进行登帐处理并结帐;
四. 结帐处理完毕后,打印出所需各种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五. 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等有关资料,每年年终必须打印一次并装订成册。
第三条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
1.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应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 对文本资料应进行严格登记,应由专人设专柜管理;
3. 对磁盘资料每月结帐前应备份,在进行数据变动前也必须备份数据;备份数据软盘应写好标签,贴上保护归档;
4. 操作员因要作变动时,在交接前应打印出会计档案所需文本资料,办好交接手续。
篇3:公司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财会电算化管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财会电算化软、硬件的购置
3.1电算化软件的购置、使用运行、升级换版、二次开发等,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3.1.1购入软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设计,在充分考察适合公司情况的基础上,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添购;
3.1.2购入软件必须是经国家财政部统一鉴定合格的、且尊龙凯时注册的售后服务好和尊龙凯时注册的技术支持保障科技含量高的软件;
3.1.3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外来软件(包括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购入软件进行随意修改,对外拷贝;
3.1.4二次开发软件要经公司财务部领导同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且仅限于对原始数据的利用和深加工,不得修改原始数据。二次开发的软件应达至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相关要求。
3.2电算化硬件的购置
首先由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硬件需要量申请,再由公司信息部进行选型和市场价格调查的工作,选择性价比好,商品质量高的品种和尊龙凯时注册的售后服务好的商家签订合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购置。
4.计算机上岗要求
4.1专职计算机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兼职操作人员可逐渐达到这一要求。
4.2各财务部使用的计算机只能用于本公司,未经公司财务部批准不得对外使用。
4.3为保证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杜绝各种非法舞弊行为,防止造成系统内数据的破坏,保证数据正确性和运行效率,对上机操作人员规定:
4.3.1系统操作员、数量录入员、数据审核员由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4.3.2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系统维护员、数据录入员、数据审核员及其他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有关财会人员,有权上机操作本人权限范围内的财务运行系统;
4.3.3与业务无关人员及脱离会计岗位的人员不得上机运行财务系统。
4.4严格操作规则
4.4.1原始凭证需经有关领导审核,并按有关财经法规填制记帐凭证,凭此进行账务处理;
4.4.2记帐凭证必须经专职审核员审核后才能录入微机。数据录入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反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登帐前发现有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登帐之后发现有错,必须另做凭证,以红字冲销,录入计算机。最后由复核员调正,并在机内签字,记帐才能进行;
4.4.3当月机内数据必须全部记帐完毕,方可由指定人员进行结帐;
4.4.4除了系统维护员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直接打开库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库文件结构;
4.4.5出纳人员、软件开发人员不得担任现金和各类银行帐的原始数据录入工作,更不允许进行系统性操作;
4.4.6系统软件、二次开发的文档资料,均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和出借;
4.4.7存档的数据软盘、帐表、凭证各文档资料等,由档案管理员按规定进行复制、核对、保管;机内数据必须每天双备份;月未根据需要将明细帐打印归档(如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往来帐等),年未必须将当年所有的明细帐打印出装订成册归档;
4.4.8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操作;
4.4.9各操作人员在上机时,应认真登记姓名、系统时间、业务时间等。操作员必须对自己的登机口令保密,以便帐务系统自动对其上机操作进行流水登记,财务部负责人定期检查此上机记录,以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必须认真登记凭证数据摘要及有关附件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全面完整;
4.4.10每次上机完毕,应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4.11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上机操作,严禁非法拷贝工作,外购软盘使用前必须先进行防病毒的检查。
5.软件升级的审批程序
5.1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软件升级申请报告。
5.2公司财务部经理审查申请报告、信息部论证其可行性、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3原程序清单存档。
5.4手续完备后,实施软件升级。
5.5软件升级后使用变更通知。
5.6进行软件升级后的试运行。
5.7根据运行的情况总结并升级文档资料。
5.8发出软件升级后正式运行通知。
5.9软件更新后的备份与定稿
的文档资料一同存档。文档主要包括以上修改或更新的提请人、审批人、维护人的姓名,维护时间,修改时间,修改的原因,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现状等。
6.财会电算化档案管理
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打印输出的各种帐簿、报表、凭证,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档案管理的任务是负责系统内各类文档资料的存档、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电算化财会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与证据,财务部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调用及管理制度。
6.2记帐凭证由人工统一登记编号,经审核人员审查后录入微机。定期汇总,按类装订成册,专人保管,帐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6.3每月形成的帐簿、报表都应按月打印,按科目、类别立卷,装订成册,年底送财务部档案室集中管理。
6.4会计档案一律以纸质形式保存,同时以磁质形式保存会计档案,磁质档案一般应保存2到3份,保存时限至少为五年。其他各类文档的保存期限及销毁手续,应按《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6.5会计档案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备份软盘应贴上保护标签,标签信息完整,字迹信息完整,字迹清楚,必须用钢笔填写。存放在安全、清净、防热、防潮的场;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6.6会计档案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经公司财务部经理批准,并应记录下调用人员的姓名、调用内容、归还日期等,并按期归还,且不得拆散原册。
6.7对于违反上述档案 管理或保密规定,以及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7.财务部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7.1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应孰悉分工负责的核算业务,既能进行手工核算的会计处理,又能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要求。其职责范围除会计法、财政部有关规定外还包括:编制会计凭证应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业务处理合法完整、数据正确,摘要简明规范,编码完整,符合会计电算化有关细则的规则等。
7.2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应精通本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业务,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熟悉本单位在用系统,由财务部负责人担任。主要对系统总的运行情况负责,协调财务部内外有关电算化的工作关系,处理临时出现的问题。主要职责有:
7.2.1负责电算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有效、安全、正常运行,在系统发生保障时,应及时监督、组织有关人员恢复其正常工作;
7.2.2负责组织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计划;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
7.3系统操作员
操作员有权进入本公司电算化系统并调用系统全部或部分功能。操作员应熟悉单位财会业务,同时有较熟悉的计算机操作及数据库知识,熟悉在用系统的使用,操作员一般由经过计算机和会计两类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对整个系统安全正常进行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7.3.1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7.3.2负责系统维护操作,包括各种环境库的修改和更新操作;
7.3.3负责各类数据的备份和存档;
7.3.4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和信息部,并做好故障记录及上机记录等;
7.3.5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当天登录,登录后打印出当天的帐表,做到日日清;
7.3.6月底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帐、总分类帐和会计报表,以及自动转帐凭证;
7.3.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3.8系统操作员是系统运行中的关健人员,不能由系统开发人员担任,不准调用自己权限内的功能。
7.4数据录入员
数据录入员负责录入已审核的手工凭证或其他原始数据。数据录入员应对会计业务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简单的计算机操作知识,能熟练地录入有关数据。其一般由经过打字训练的会计人员担任,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负责。职责一般包括:
7.4.1检查专职会计人员提供的数据的审批手续,对非法数据不得录入;
7.4.2严格按照专职会计人员提供的数据进行录入,录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核对无误后交数据审核员复核;
7.4.3在输入过程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或有关专职会计人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
7.4.4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数据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
7.4.5每次数据录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
7.4.6日记帐输入应做好日清月结;
7.4.7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7.4.8、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数据录入员不能由系统开发人员担任。
7.5数据审核员
数据审核员负责录入数据和输出数据的正确性审核工作。数据审核员应熟悉本单位的会计业务和全面的会计业务,一般应由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担任,其职责主要包括;
7.5.1负责输入数据凭证的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各类代码合法性、摘要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等;
7.5.2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
7.5.3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行审核;
7.5.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7.6系统维护员
系统维护员是指负责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的工作人员。系统维护员应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会计业务知识,应能熟练地编制程序,应了解所用软件的结构。系统维护员可由软件开发人员或相应的合格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7.6.1定期检查软件、硬件设备的运行情况;
7.6.2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7.6.3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善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系统维护员由于熟悉所用的软件数据结构和安全性防范措施,所以不能从事数据录入、复核
等系统的任何操作权限使用工作。
7.7档案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各类数据和帐表,一般应由具备一定计算机常识,如软盘的使用与保护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的会计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7.7.1负责系统的各种开发文档、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密工作;
7.7.2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帐表、凭证的装订存档和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7.7.3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存档数据、手工凭证和原始凭证。
8.硬件管理制度
8.1计算机局域网由公司信息部统一管理,财务系统归财务部专用。其他公司查询数据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根据要求提供。财务部计算机分别由专人负责,主要职责为上、下班及停电时开机、关机、防尘、清洁等日常保养,软硬件出故障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如因事外出必须委托他人代管。
8.2计算机未经批准不得搬离或任意挪位,各种资料、软件一律不得带离单位。
8.3未经许可严禁修改硬盘储存内容,不准备擅自拆开计算机及修改计算机有关软硬件参数设置。
8.4不准擅自改变上机内容或运行未经批准的软件。
8.5计算机配置专门的动力电源,每台终端配置不间断电源。停电后必须3一5分钟内存盘正常退出并关闭ups电源,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计算机、打印机、ups和总电源。
8.6 ups电源不得插接除主机以外的设备,如打印机、电风扇、电热瓶等。
8.7计算机硬件故障请保持现场,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由系统管理员安排人员进行排除,不得自行拆开处理。
8.8开机顺序:总电源一ups 电源一外围设备(打印机、显示器)一主机。关机顺序和开机相反。
8.9系统管理员必须在全部终端都正常退网才关闭服务器。
8.10严禁在计算机上打电子游戏。
8.11外来及新购磁盘、光盘必须先进行防病毒检查方可上机。
8.12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外来软件(包括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机内软件或系统配置随意修改。
8.13注意数据的定期备份,所有软盘都加上写保护,并有规范的标签。
8.14经常对计算机和软盘进行病毒检测,并不定期作好杀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
8.15各操作员每次对更新数据必须及时备份,月末结帐后磁质、纸双备份。
8.16财务部各种资料、磁盘、软件一律不得带离办公室,对外(包括公司其他公司)提供数据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批。
8.17计算机开机口令和财务操作员口令需不定期更改,各操作员必须对自己所掌握的口令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8.18各操作应严格权限操作,不得泄露、打听他人有关操作口令,不得以他人名义上机登录,更不得试图获取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资料数据。系统管理员根据上机记录核对,作为工作检查依据。
8.19硬件的购置、维护、维修等按公司规定执行,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者照价赔偿;造成数据毁损或泄密者,财务部将视情况对责任者予以处理。
9.附则:
9.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