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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财务制度

广告公司财务制度

  一、业务发生时,必须由承接业务的负责人开具《业务流程单》,并收取50%定金(固定签单客户除外,签单客户须与公司签定长期《定点签单协议》),特殊情况需要协调的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定金和业务流程单及时交给财务部。

  二、每天分类整理存放好当日《业务流程单》,定时接受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的业绩查询;

  三、次日十点以前出纳必须将当日所收现款入帐,支票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

  四、未签定《签单客户申请表》的零散客户谢绝签单;

  五、签单合作单位当月底扎账,经办人和副总经理在对方的业务明细单据上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办理付款前应核实是否有其它业务往来账目需要抵扣,收回对方的业务单据。不付现款的由财务部门出具欠条,加盖公司公章;

  六、副总经理督促财务部每月月底(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整理好签单客户的业务对账单,分别提请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后再发给客户方相关负责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催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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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每月22日前由执行部做好上月工资表,副总审核后上报总经理签字确认后28日发放。

  七、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及审核: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报销凭证必须填写金额大写,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字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报销凭证上至少有三个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详细准确的财务报表提请所有股东审核签字存档。

  九、年终扎账时,财务部在股东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提请股东会审核签字;

  十、当月无违反以上规定者奖b分20分,违规者每次扣b分20分;

篇2:财务制度设计实验报告

  《财务制度设计实验》

  实验指导书

  姓名:

  学号:

  班级:

  一、课程性质

  课程编号:

  适用专业:适用四年制本科财务管理、会计学理专业

  学时数:64

  学分数:4

  二、实验目的

  《财务制度设计实验》课程是为财务管理学和会计学专业设计的专业选修课,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独当一面、胜任企业财务经理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在于让学生创造机会,接触真实企业的实际运作,并在了解和掌握实验对象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特点、管理要求等情况的基础上,深刻理解“管理即过程控制”这一管理精髓,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增强学生以财务经理的身份独立开展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具体教学目标归结如下:

  1.掌握财务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与主要规则。

  2.掌握财务与会计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应完成的任务和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3.根据“过程控制”要求,将财务与会计的任务进行“制度化”分解。

  4.模拟制度解决各种业务过程中的冲突。

  5.学习配合其他部门要求提供各种数据。

  6.学习财务部门工作总结撰写。

  三、实验基本内容

  实验3

  制定《存货管理制度》

  1.了解企业存货特性(对消防、包装、堆码、品质检验、保质期、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2.了解企业存货的品质检验手段。

  3.了解企业存货损失的确认原则及报告、审批程序。

  4.了解企业其他管理部门需要存货管理配合的工作。

  5.结合存货管理部门工作量与人员结构,根据控制原则以及企业可能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存货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注意每一个存货管理细节出现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程序)。

四、实验要求

  1.选取能够有效支持自己了解实验所需资料的企业进行调研(必要时应当争取家长或亲友的帮助)。

  2.到企业实地调研,获取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组织架构、企业目标、人员结构、业务特点、存货特点、生产工艺、行业特点、各类管理政策等)。

  3.在详细了解企业的基础上,以财务主管的身份为企业量身制定财务制度。

  4.对自己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模拟验证,必要时可以提供给实验配合企业验证。

五、实验结果

  1.企业详细资料介绍:

  (一)基本信息

  泰霖有限责任公司是20**年6月投资新建企业。项目落户西外工业新区,占地面积89亩,总投资2678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630万元,于20**年7月开工建设,20**年8月一期建成投产。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和经营钢铁、煤化工、新型能源化工三大系列产品,具有独立自营进出口权的外向型企业。达州,古称通州,地处川渝鄂陕四省市结合部和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交通便利。该公司秉着“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要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地开发与设计新的产品,加强制造技术,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产品销往浙江、江苏、江西、广东、内蒙古、上海、北京等国内市场并逐步开拓国际市场,远销台湾、韩国、欧洲、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泰霖有限责任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快捷的物流,越来越得到国内外用户的肯定。

  公司全部引进德国的生产工艺技术,现在公司员工90人,其中管理层和技术人员90%以上为大学本科学历,工人中70%以上为高中及以上学历。该公司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分析检测仪器,具有开发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公司以严密科学的管理,精益求精的技术,稳定优良的品质和用户至上的服务,在国内外建立了良好的信誉,产品远销欧亚美20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工艺装备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艺技术水平和节能环保设施在国内同类型钢铁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企业20**年8—12月完成销售收入8830万元,实现税收168万元,20**年1—6月份实现税收22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规划建设,二期建成投产后,公司可实现销售收入2.6亿元,税收600万元,安排劳动力就业300余人。近几年,泰霖有限责任公司以科技为先导,狠抓产品升级,生产工艺采用国际、

  国内先进成熟技术。采用转炉炼钢、炉外精炼、高效连铸、热送热装、全连轧等先进工艺,配备直读光谱仪等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质量优良,品种齐全,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了企业抵御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二)存货内部控制现状:

  一、存货核算管理现状

  1、按生产厂点设立仓库

  该公司不设仓库集中保管材料及成品,在各个生产厂点设立仓库,大宗材料及成品直接放在生产现场,材料入库、生产领用和库存成品均在厂点办理。

  2、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方式:

  采购由厂点根据生产需要报供销科,供销科采购员采购送达各厂点仓库,厂点仓库保管员根据物资部调拨单或发票记载的数量金额开具验收单,大宗材料直接放在生产现场,厂点负责人同时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3、产成品的验收入库及出库管理

  月底,由各厂点负责人报送生产、销售成品的数量,保管员据此开具入库、出库单,成品验收入库、出售领用的出库手续仅浮于形式。

  4、存货的盘点

  每月底由各厂点仓库保管员自行盘点在库材料,产成品不盘点,直接按厂点上报数上报盘点报表。供销科、财务科人员年底参与各仓库的盘点。

  5、原材料核算

  (1)验收核算:供销科采购员购进货物,凭调拨单或发票到各厂点仓库办理验收手续,财务科根据发票及材料验收单财务联编制会计分录,

  (2)领用核算:各厂点购进的大宗材料直接放在生产现场,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同时,也全额办理了领用消耗的手续,即开具领料单,全额计入当月材料成本,财务科月底根据领料单作会计分录,零星材料由厂点生产人员根据生产需要自己到仓库领取,并开具领料单。

  6、成品核算

  对于产量大,金额高,产量稳定的一部分主营产品通过“库存商品”科目核算,设置金额式三栏账核算产销存资金情况。

  7、形成该管理核算方式的原因

  各生产厂点地点分散,不集中,部分场点实行厂长承包负责制或经营指标考核管理,加之产品品种多,产量不稳定,用料品种规格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再加上财务人员少,财务简化核算。

  二、该模式存在的弊端

  1、不符合会计制度核算的要求:在会计核算中真实反映存货的收发存数量金额情况,对于实物资产应有严格的收发领存管理制度及严格的核算手续。

  2、不符合收支配比原则:当月购进的材料可能全部消耗,也可能只消耗一部分,或许一点未用,而当月实现的收入可能是当月消耗实现的,也可能是上月消耗实现的。该企业缺乏经常性的实地盘存制。

  3、原材料、库存商品帐实不符,易造成资产流失与浪费。

  (1)原材料购进办理验收手续的同时,即办理一次性出库手续,其真实的领用消耗过程,财务帐上已不再反映;若当月未消耗或未全部消耗完,这部分剩余材料放在厂点,而财务帐上却没有反映;库存商品生产完工及其出售,不办理相应手续,帐上不真实反映其产、销、存情况,这部分材料及库存成品都是帐外资产,无法核对其真实性,必然就帐实不符。若厂点管理不严,盘点也不严肃,这部分资产,极容易造成流失。对材料消耗若没有严格的控制审批手续,浪费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对成品没有验收手续,不能有效杜绝次品及虚假的出现。

  (2)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的会计记录不完整。如上期购入的存货已验收入库,但购货发票未到,期末也没有按规定暂估入账,就会导致期末存货记录的减少;又如双方已结算完成,开具了销售发票,并在财务上作了销售处理,但尚未交付提货单,期末也就没有结转已销售成本,致使期末存货记录增加。另外,购入的、已销的、其他企业寄售或委托加工的或盘盈的存货不入账(如将所有与之有关的验收报告和发票抽出),使存货账实不符

  (3)领取原材料未进行审批控制。将可能导致原材料的领用失控,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或被贪污,以及生产成本的虚增。领取辅助材料时未使用领料单和进行审批控制、对剩余的辅助材料缺乏控制。将可能导致辅助材料的领用失控,造成辅助材料的浪费或被贪污,以及生产成本的虚增。

  4、造成经营成果不实:原材料购进时一次计入当月成本,造成当月成本虚增,次月成本相应就减少了,造成各月的经营成果不实,以至当期利润不实,虚盈或虚亏。

  5、存货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浪费严重: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缺乏稽核检查验收程序,出了问题也无人查找,造成大量资产毁损、被盗。存货的保管和记帐职责未分离。将可能导致存货保管人员监守自盗,并通过篡改存货明细帐来掩饰舞弊行为,存货可能被高估。仓库保管员收到存货时不填制入库通知单,而是以验收单作为记帐依据。将可能导致一旦存货数量或质量上发生问题,无法明确是验收部门还是仓库保管人员的责任。

  6、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于产品材料成本控制:由于对产品成本核算不细,难以对生产成本加以控制,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未实行定期盘点制度,将可能导致存货出现帐实不符现象,且不能及时发现,及计价不准确。

  2.企业存货管理制度的设计

  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公司财产可划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维修材料等。为了加强达州市锦泰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证物尽其用,防止发生物资积压、浪费、丢失,避免占压资金。必须建立健全财产的进货预算、审批及日常管理,保证帐物相符、帐卡相符。明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财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财产种类的划分: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要作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公司营业的主要财产,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单位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它在性质上属劳动资料,一般可以多次参与周转而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修,报废时也有一定残值。有些物品价值虽达到低值易耗品标准,如易碎的餐具、瓷器、炊具、茶具等,但不列入低值易耗品中。

  (三)物料用品:

  物料用品是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单位价值低于低值易耗品标准的一次性消耗用品。

  (四)维修材料:

  为各种设备维修用配件,一次性使用的各类材料。

  (五)废旧物资:

  为公司已经报废的各类财产,所有入废旧物资帐的物品,均为经领导批准同意报废的物品,这类物品不论是售出或是领用,还是报废,都需要经财务部及经理的批准。

  (六)其他物品:

  主要指无价保管品,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丢失无法归还的物品,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并予以登帐。对此类物品进行处理,必须报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二、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建立存货采购申请管理制度,明确请购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3.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对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4.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则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具体的各类财产的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编制购置计划:

  在年底前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后,编制出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请公司行政部门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字确认,上报业主批准。业主批准后由财务部安排具体执行计划。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入、验收、领用手续:

  (1)购入:公司所有的采购工作均由办公室办理,办公室须按照经公司批准的预算进行采购,临时追加计划的要由使用部门写报告,报送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使用部门不得自行购置。如使用部门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办公室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但也要由办公室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2)验收:财务部接到采购员购进财产,要根据定单和原始发票,检查规格、

  质量、数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填制收货报告。如发现购进的物品与批准购进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不符,或与原始发票不符者可以拒收,并报请经理处理。

  (3)领用:财务部验收合格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使用部门在收货单上签字。购进财产入库需填写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财务保管组应予以登记。

  3、在库及在用物品的管理:

  (1)职责分工:公司在库在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财务部成本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分管。再由财产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成本组负责管理全公司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用和在库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登记财产帐。并设置一式两份帐卡,成本小组一份,使用部门一份。要与使用部门经常核对帐卡。每年清点核对一次,如发现帐物不符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审批手续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3)使用部门财产的管理:

  各使用部门在用财产由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保管员,具体保管和登记帐卡工作。部门保管帐卡,应按财务部保管总帐分类、编号。根据领交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资产进行核对,发现帐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部门保管员不宜经常调动。如有变动,要事先通知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4、调拨、报废、租借手续:

  (1)调拨:部门之间的调拨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一律通过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调入、调出单位将帐卡联同财产调拨单到保管组调整帐卡。

  (2)报废:凡因使用日久损坏,经工程部检修确已无法修复需报废的财产,需由使用部门填报损单,使用部门主管签字、工程部主管签字、财务主管签字,经理批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主管帐卡之人员与财务管理小组将帐卡调整并上报财务会计取消此笔财产。由使用部门将报废固定资产放置到指定地点,由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处理。未交废品实物的部门不准领用新物品。

  (3)租借: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个人不准借用公家财产,如属特殊需要经经理批准到保管组借用,不得由部门直接借出,未经批准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得带出单位。对外租借物品要拟定收费标准和损坏赔偿制度。

  2、库房的管理:

  (1)凡是库房物品必须由财务部建帐或卡予以管理。

  (2)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地面积过多,不能入库的物资材料,如煤、砖、瓦、灰、石、木材等存放在库外,不做入库。但是也应该验收,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物相符。

  3、领发、调拨:

  (1)库存物品必须实行领物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物品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批准,到库房领取,物品尚有残值要交旧换新。

  (2)保管人员发放货物时,应按物品申请单所列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库存物品不符由领用单位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保管员不得擅自修改物品申请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库房要按月汇总物品申请单,并按领用部门划分费用,交予会计记帐。月末要对库房物品进行盘点,并与会计核对帐目,要保证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4)库房物资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要求购买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料,未经财务办理手续一律不准出库。

  (三)废旧物资的管理:

  1、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物(有押金的除外)应及时送交保管组统一保管和处理,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类立帐登记如下:

  (1)报废的固定资产;

  (2)报损的棉织品类;

  (3)其他报损财产;

  (4)在修建过程中拆除下来的尚能使用的旧材料。

  3、各部门如需领用废旧物资时,应按库房领用的手续办理,保管组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制表上报,经领导批准后统一处理。

三、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一)公司所有的财产包括在库财产及在用财产,均属公司财产管理组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二)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负责掌握公司各部财产帐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帐务处理及时。

  2、负责记好各类财产帐,每月与保管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帐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负责指导和协助仓库保管员和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帐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帐实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4、保管好财产帐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帐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应报经理批准。

  5、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备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请购,以确保生产的需要。

  (三)仓库保管员的职责:

  1、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清楚完整登记帐目,及时核对帐实,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坚持管理制度,熟悉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单位、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

  3、定期(每月)清点仓库存货,保持帐实相符,发放货物要分部门核算列表转帐。

  4、坚持领货制度,不合手续的不予办理。

  5、仓库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

  (四)使用部门保管员职责:

  1、负责管理使用部门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证帐卡相符、帐实相符。认真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2、妥善保管本部门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

  2.设计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模拟验证或实际验证结果

  (1)公司基本完善了内控制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趋于合理性。在单位、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授权批准职务被合理安排。在内部控制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人员对实物资产处置的授权批准制度作出相互制约的规范,这对于企业的日常存货管理工作非常必要。重大的资产处置事项,由经集体决策审批后,扫除了单位负责人企图一个人说了算设置制度上的障碍。

  (2)企业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进行了符合规定且仔细的检查与验收,建立了相应的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将对存货进行盘点的结果不能再像以前随意调整。采购人员会将采购材料的基本资料及时提供给仓储部门,仓储部门在收到材料后按实际收到的数量填写收料单。登记存货保管账,并随时关注材料发票的到达情况。

  (3)使用了规范的材料的领用和盘点制度,制订了定额的管理制度,材料的消耗不再凭生产工人的自觉性。细化了控制流程,完善乐控制方法。单位实物资产的取得、使用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采购部门负责购置,验收部门负责验收,会计部门负责核算,使用部门负责运行和日常维护,可以说,实物资产的进、出、存等都有多个部门参与,出现的问题相比以前大大减少。由此看来,控制流程与控制方法发挥了其作用。

  (4)存货的确认、计量有了相应的标准,不是完全凭会计人员的经验,改善了企业的成本费用不实的状况。

  (5)把科学、合理的这种存货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尊龙凯时注册的文化渗透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改善控制环境切实发挥了制度设计的积极作用。单位控制坏境的好坏固然与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态度有关,但并不完全取决于单位负责人个人,在某种程度上说,单位职工的行为、态度、品格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篇3: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永兴县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操作规程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的收支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程。

一、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人员应着重审核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法合理性,对于不合理开支予以剔除,对于弄虚作假的票据予以截留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其次审核票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于不完整、不规范的票据予以拒付退回。

二、资金支付管理

  1、发票报账时间以开出时间为准,原则上最迟不超过60天。

  2、报账发票的粘贴应按面额从小到大排列,票据上应备注经手人及相关事由,未备注的不予报账。

  3、各部室业务招待原则上在食堂进行,由指定人员签单,部室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确认。指定人员以外的签单一律不予报账。

  4、所有原始凭证需有经办人、部室负责人、分管部室副总签字,报账手续不全的财务不予办理付款。

  5、公司的对外签单开支,由财务室初审后,开具税务发票或其他有效支付凭证,经分管财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6、支付项目前期费用时,支付凭证应具备发票、项目前期费用支付申请表(附表1)、合同协议及委托书(支付到合同签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时)。项目前期费用支付申请表由相关部室承办,审批流程为:相关部室初审、工程部审定、相关部室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核定、总经理审批。

  7、支付土方工程及其他工程款时,应同时具备发票、工程项目支付申请表(附表2)、合同协议及委托书(支付到合同签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时)。在审计结果未出之前,工程款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项目支付申请表由项目部承办,审批流程为:项目部初审、工程部审定、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核定、总经理审批。

  8、支付土地征用、报批、拆迁、青苗补偿、附属物及其它与征地拆迁相关款项时,支付凭证应具备发票或领款单、土地征用及报批支付申请表(附表3)、合同协议及委托书(支付到合同签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时)。土地征用及报批支付申请表由资产经营部承办,审批流程为:项目部初审、资产经营部审定、资产经营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核定、总经理审批。

  报批缴费凭审批完毕的支付申请表支付资金,正式票据由资产经营部收集补办支付手续。

  征拆工作经费必须在完成征地、青苗及拆迁等补偿后才予办理支付。

三、出差费用管理

  1、因公出差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有主管财务副总和总经理的审批。

  2、出差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及报账手续齐全的发票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15日内到财务部结清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清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四、付款流程

  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部室负责人核实签字→分管部室副总确认签字→分管财务副总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原始凭证付款(如需办理资金支付申请表的还需附带支付申请表)。

五、对外合同、协议签订

  凡属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必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参与,以便对合同、协议相关财务内容的监控。合同签订后,须递交一套完整的资料、工程合同书及预算书到财务部存档,财务部按合同调度资金。

六、办公用品、业务费用管理

  1、烟酒茶叶等特殊招待用品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购买,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室、项目部需要时到公司办公室造册登记领取。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同意后,可酌情处理。月终,办公室将登记领取的票据汇总,交财务做账。

  2、办公用品需批量采购的应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购买,交办公室统一管理。月终,办公室将登记领取的票据汇总,交财务做账。

  3、各部室业务费及其他费用管理:除食堂用餐及办公室统一购买的烟酒、茶叶、办公用品外,特殊情况需发生的业务招待必须事前向分管副总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固定资产管理

  1、财务部、办公室每年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原则上是谁使用谁保管,如遇丢失应追究使用人责任。

  2、固定资产的合理损耗及报废应提出相关的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审批后进行维修或报废。

  3、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的,由使用部室申报,经办公室及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八、原有制度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附表1:项目前期费用支付申请表

  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建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合同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本次申请金额

  本次实际支付金额

  款项用途:

  相关部室初审意见:

  经办人:

  部室长:

  工程部审定意见:

  相关部室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审核意见:

  项目会计:

  分管财务副总:

  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注:可研、规划编制、咨询等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的支付填报此表。

附表2:工程项目支付申请表

  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建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合同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本次申请金额

  本次实际支付金额

  款项用途:

  项目部初审意见:

  经办人:

  项目部部长:

  工程部审定意见:

  项目部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审核意见:

  项目会计:

  分管财务副总:

  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注:工程设计、勘探、监理、建设等项目支出的支付填报此表。

附表3:土地征用及报批支付申请表

  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收款单位

  征地面积

  付款性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合同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本次申请金额

  本次实际支付金额

  项目部初审意见:

  经办人:

  项目部部长:

  资产经营部审定意见:

  资产经营部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审核意见:

  项目会计:

  分管财务副总:

  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注:土地征用、报批、青苗补偿、拆迁、附属物及其它与征地拆迁相关的项目支出的支付填报此表。

篇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20**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篇5: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事项,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应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

国家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同时鼓励体育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体育事业的多元功能,依托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强单位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单位预算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体育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

国家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确定。定额或者定额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体育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体育事业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严格划清经费渠道的原则。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编制预算。

(六)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体育事业单位必须将全部财务收支项目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程序:体育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执行。预算报送时间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方法:(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根据事业计划,参照近年收人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

(二)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1、事业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根据单位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务费按照人员编制、定额标准或近年来支出的情况进行测算编制;业务费按工作任务和定额编制,无法确定定额的,按近年开支情况测算编制;设备购置费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修缮费按维修定额或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制;其他费用测算编制。

2、经营支出目级科目和事业支出目级科目相同。预算编制方法比照事业支出编制方法办理。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根据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和非财政补助收入状况,在保证正常支出需要的基础上从严编制。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数额编制。

5、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三)单位预算必须附有预算编制说明书。

第十三条

预算调整:体育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需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

收人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体育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体育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种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人,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体育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人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收入包括:(一)竟技体育比赛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组织或参加各类竟技体育比赛和表演取得的各项收入。

(二)门票收入,即体育场馆举办各类文体表演取得的门票收入。

(三)出售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出售竞技体育比赛和表演的广播电视转播权取得的收入。

(四)广告赞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利用体育场地、体育比赛服装和器材等为社会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收入。

(五)体育技术服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推广体育科研成果等取得的收人。

(六)体育相关业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组织与体育相关的各种体育交流、体育展览、体育旅游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体育事业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体育事业单位上述八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七条

经营收入包括:(一)销售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人。

(三)租赁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大型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l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十八条

收入管理的要求:(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注重经济效益。

(二)体育事业单位取得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销售发票、门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体育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

支出是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条

体育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

(一)事业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事业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障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体育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体育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二条

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统一掌握使用。单位各业务部门的开支,应当事先提出使用计划交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育事业单仕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体育事业单位做出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体育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条

体育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支出管理,提高经济核算水平,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其支出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体育场、馆经营、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商业比赛、体育技术服务、体育宣传品制作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计入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体育场、馆经营、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商业比赛、体育技术培训、体育宣传品制作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计入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范围:(一)非财政补助收入能够基本满足正常支出的体育场、体育馆、体育运动中心,以及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二)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商品销售部、餐饮部等。

第二十七条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体育事业单位、单位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部门,其成本费用须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

第二十八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九条

结余是体育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后,用于体育事业单位固资产维修、购置的资金,体育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有偿调拨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直接转入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未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其他有关规定提取和设置的专用基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体育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实行独立核算的体育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存款帐户,严格遵守银行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在银行开户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开设帐户,单位内部其他非独立核算部门不得另设帐户。银行存款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三十八条

体育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要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数额较大的,须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第三十九条

存货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进出库和保管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二)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

(三)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帐,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五)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四十一条

体育事业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贵重仪器等专业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竣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并交付使用。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新旧程度估价入帐,或根据捐赠时提供的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四)体育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转入修购基金。

(六)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单位接受赞助、捐赠的实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存货、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进行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体育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体育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体育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一)体育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三)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效益论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体育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六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为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

(二)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

(三)应缴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四十七条

体育事业单位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四十八条

体育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九条

体育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

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十条

体育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体育事业单仕,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体育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一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体育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体育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二条

体育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三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体育事业发展状况、体育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长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四条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事业效果、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财务管理等。

第五十五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预算完成率、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参加全民健身人数、专业运动队人数、获世界冠军数、获洲际比赛冠军数、获全国比赛冠军数、体育场馆开放天数、体育场馆使用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确定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第五十六条

国家对体育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体育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体育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八条

下列体育事业单位或者体育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体育事业单位和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体育事业单位对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

第五十九条

主管部门所属的体育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六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体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体委备案。体育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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