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宿舍制度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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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员工宿舍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员工

  三、入住条件和标准

  1、除安全部员工外凡家在宜宾城区(赵场、南岸、老城区、224、安阜、象鼻、白沙湾、南广)范围内的员工,原则上公司不予提供住宿安排。确因工作岗位需要,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解决床位住宿。

  2、员工宿舍原则上配备电视机、洗衣机、电扇等共用电器设备。

  3、主管级以上员工原则上可住单间,房间配空调、书桌、衣橱(含简易衣橱)、床具、成套床上用品等住宿物品。

  4、普通员工原则上每间房可安排2至4名,房间配共用书桌、衣橱(含简易衣橱)、床具、成套床上用品等住宿物品。

  5、安全部员工原则上每间房可安排6至8名,房间配电扇、共用书桌、衣橱(含简易衣橱)、双层架子床、成套军用床上用品等住宿物品。

  四、员工宿舍卫生管理

  1、房间内自行打扫清洁卫生,并保持整洁美观。

  2、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

  3、保持床铺干净整洁,被子三折或四叠放于床头一端,帽子放于被子中央,枕头放于另一端,床面上无杂物(含书籍、私人整理箱等物品),床单、被褥干净整洁;鞋统一放置于床下面成一条直线。

  4、牙刷、口杯、毛巾均应摆放整齐,衣服及私人贵重物品应锁于衣柜内。

  5、墙面、门窗和公共区域无乱写、乱画、乱粘贴、乱悬挂。

  6、上完卫生间后应冲水和关灯,洗手间随时保持无污垢和无臭气。

  7、严禁在小区内乱丢杂物。

  五、员工宿舍钥匙管理

  1.员工入住时须在综合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领取宿舍钥匙。入住员工均发放宿舍大门和各自房间钥匙一把,离住时需将其钥匙交还综合办公室,并将房间打扫干净,人为损坏的东西照价赔偿。

  2.钥匙丢失须及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并由遗失者支付相关费用重新配制;如钥匙丢失后未及时汇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等事件,由遗失钥匙者承担相应责任。

篇2:大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某大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严禁私藏有毒、易燃易爆、枪支、及其它违禁品,违者立即解聘,情况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除酒店配置的电器外,不准在住房内使用功率在200w以上的电加热用具,违者没收其用具。

  3、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处的住宿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违者除责令其搬回原位外,并签警告单。

  4、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拆迁,挪用公物,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公物原状外,予以口头警告,公物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

  5、新到员工凭员工卡安排住宿,住宿员工凭"员工证"经当值保安员验证方得进入宿舍。

  6、各宿舍必须安排卫生值日,打扫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瓶、杂物,违者罚做宿舍清洁工作半天。

  7、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冲凉、洗衣等不能用长流水,宿舍不能有长明灯,累计达三次签警告单。

  8、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奔跑,午休时间不得串门聊天,夏季晚上12时后,冬季晚上11时半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签警告单。

  9、来访客人应办理"来访登记"并且限定在值班室或接待室内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串访员工宿舍,违者签警告单或对来访人罚款50元。

  10、员工直系亲人来访因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必须书面申请至宿舍主管处,经批准方可留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违者拒绝其入住。

  11、男、女员工晚12时后不准在住宿房内互访,更不准有其它不雅行为,违者签单。

  12、离职员工,限二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所有物品,不作任何赔偿。

  13、员工携带行李、箱、包、袋等离开宿舍,宿舍管理人员有权会同保安员共同进行检查。拒不接受者,签警告单。

  14、员工宿舍电视机凌晨1:30由宿舍处关闭。

  15、员工在电视开放时间观看电视,不得影响其它班次员工的休息。员工之间如因观看电视发生矛盾或争执,一经发现,由宿舍管理人员收回电视机,视情节严重程度,收回电视机3-7天,并给予当事人之适当处罚。

  16、员工不得男女混居,如经查出,一律签警告单(含男女接待室内)。

  17、员工禁止在宿舍区域打麻将、牌九,违者没收赌具。参与者各签警告单。

  18、员工宿舍空调按规定时间统一开放。

  19、凡违反上述规定,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视其情节态度予以批评、罚款、签警告单处分,对累犯不改者,按《员工手册》从严处理。

篇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主旨:为使住宿员工得以充分获得休息,特颁订本办法希遵照。

  说明: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宿舍经常保持良好公共秩序,环境清洁,整齐与公用设施完好可用,为使住宿员工得以充分利用住宿时间,获得安静之休息,恢复身心疲劳而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特订本公司宿舍管理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凡需要住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须填写申请单,送总务部批准后方得住宿。

  1、任夜间警卫及驾驶者。

  2、任夜间工作,因下班时间过迟,无法搭乘公车返回者。

  3、籍在工作地点县市以上,且于本公司聘请时期内,在工作地点无适当住所,经本公司核可借住宿舍者。

  4、特殊状况,经总经理特准者。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粗暴乖戾行为者。

  三、申请住入本公司宿舍经核准者,须觅妥同事保证人一人,并填具志愿书。

  四、保证人除保证住宿人遵守宿舍管理规则外,寄宿人如损坏公物不照价赔偿情事时,应负连代保证代缴或赔偿之责。

  第三条 一、总务部应备置住宿员工登记簿,将住宿员工之姓名、籍贯、血型及紧急时通知亲友之联系电话,与必要之出入动态,详予登记,并保持资料之完整,以备警察及户政机关之检查,及紧急时之参考。

  二、住宿人员得排列轮值人员,开水之供应,及夜间门窗关闭,(尤其于暴风或大雨来时)。

  三、住宿人员对于一切内务,平时应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水电,瓦斯之使用管制,钥匙之保管,门窗启用之管理,以及一切联络,及办法内有关事宜。

  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轮值值勤人员,须通知总务部报请处理:

  1、违犯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未报备登记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五、寄宿人员遇有不适时,住宿人员彼此应负照顾之责,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或护送医院,并将经过通知总务部门。

  六、轮值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及上级命令,倘有循私或怠忽职责时,应依人事管理规则严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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